李目辉(1992-2006),金乡县肖云镇店子村人。2006年8月12日为抢救本村4名落水儿童,献出年仅14岁的宝贵生命。李目辉同学的感人事迹受到了中央和省市县领导高度重视,分别做出重要批示。国务委员陈至立的批示:李目辉奋不顾身救出4名落水儿童,谱写了当代少年英雄的壮烈篇章。原省委书记张高丽的批示:李目辉奋不顾身、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,谱写了新时代“王杰式好少年”的光辉篇章,我们要尽快总结李目辉事迹,深入开展“八荣八耻”的教育活动。原省长韩寓群的批示:李目辉同学的英雄事迹非常感人,他的优秀品德、英雄行为是我们的楷模,社会各界都应当认真学习。市委书记孙守刚的批示:李目辉同学英雄事迹,值得全市共产党员、共青团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。2006年11月,李目辉被山东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。
李目辉的家乡肖云镇店子村,2009年被列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