庆“五一”宣传活动方案
济会办〔2011〕1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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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区总工会、市高新区工会、市属局委办工会、市直机关工会工委、直属企事业工会:
为大力弘扬新时期的先模精神,宣传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,在全社会营造“劳动光荣,工人伟大”的浓厚氛围,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促进全市“十二五”规划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,根据市总工会《关于开展庆“五一”活动的通知》(济会办〔2011〕9号)要求,从4月30日至5月30日集中开展宣传先模人物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