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化安转办[2017]3号
各镇街、园区,县直有关部门:
根据省市化安转办工作安排和《金乡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》要求,经县化安转办研究决定,在全县开展一次化工产业全面排查专项行动。
一、排查内容和时间
1、排查内容:全县所有化工企业个数及分布和生产经营情况;化工企业安全隐患。
2、开展时间:2017年7月16日-2017年7月26日。
二、组织形式
1、全面大排查。各镇街、园区、部门和企业要分别落实好属地、行业和主体三个责任,在前期摸排“一县一册”数据的基础上,进一步深入细致排查化工企业个数及分布和生产经营状况,全面掌握化工企业真实情况。
对本辖区内化工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,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。按照“网格化、实名制”和“分级、属地”原则,组织相关专家、工程技术人员、企业管理人员、安全监管人员等成立联合检查组,对全县化工企业及在建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。
2、稳准狠快整治。实施分类治理,对存在一般性隐患的企业及项目,边查边改、立查立改。一时难以解决的,制定整改方案,限期完成整改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,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,在隐患消除之前,不得投入生产运营;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,立即取缔关停。
3、零容忍严执法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,立即挂牌督办,并实施行政处罚;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,采取封存设备、断水断电等断然措施;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,采取吊销许可证、罚款、查封、信用惩戒等行政或刑事措施,依法严厉查处;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,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,并纳入安全生产“黑名单”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强领导。各镇街、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成立化工产业排查工作组,逐镇、逐园、逐村、逐企业进行无缝隙排查整治。
2、建立台账。逐镇、逐园、逐企业建立台账,做到“一镇一册”、“一企一档”,达到企业位置、厂区布置、企业法人、经营范围、经营状况、生产工艺、生产流程、隐患治理、事故应急、消防水源等“十个清楚”。
3、督导督查。县化安转办将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进行现场督导督查,对未按通知要求开展排查活动或排查活动不力的,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、约谈或问责处理。
金乡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7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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