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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《关于在全县开展“移风易俗提升年”活动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8-07-09 16:47:48 访问次数:字号:[ ]



 

金室字〔20188

 

各镇党委、政府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各园区(景区)党工委、管委会,县直各部门、单位:

《关于在全县开展“移风易俗提升年”活动的实施方案》已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执行。

 

中共金乡县委办公室

 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2018510

 

关于在全县开展“移风易俗提升年”活动

的实施方案

 

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效遏制婚丧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,引导全县广大群众喜事新办、丧事简办,切实提升群众移风易俗工作满意度,经研究决定,在全县集中开展“移风易俗提升年”活动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以提升群众移风易俗满意度为目标,切实发挥村红白理事会作用,逐步引导群众破除红白事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、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俗,形成崇尚文明、节约的良好风尚,切实减轻群众负担,促进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,倡树文明新风,让移风易俗深入人心,真正实现村内红白事务按章办事、尊章理事;革除婚丧陋俗,提倡文明节俭办红白事,引导广大群众逐步形成自觉行为和良好习惯;提高群众对村红白理事会的知晓率,切实减轻群众在红白事务上的负担,提升群众移风易俗工作满意度。

三、实施步骤
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510日—515日)

1.组织召开全县移风易俗工作现场推进会议,安排部署移风易俗各项工作任务。各镇街组织召开“移风易俗提升年”活动动员大会,将移风易俗各项工作任务细分到各村(居)。

2.各镇街采取扎制宣传车、粉刷标语、悬挂布幅、村喇叭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,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的目的、意义和要求。

3.各镇街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,成立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办公室,“一把手”负总责,明确具体人员,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。县直各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,对全县范围内的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。各镇街活动实施方案于515前报县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办公室,联系电话:8722905

(二)摸底排查阶段(516日—520日)

1.各村居如实填写《红白理事会及作用发挥情况调查表》,围绕红白理事会人员组成、是否存在大面积披麻戴孝、使用棺材(包括石棺、玻璃棺)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调查摸底。

2.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农村户代表签订《移风易俗承诺书》。

3.各镇街对本辖区内制造、销售棺木、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等行为进行摸底排查,建立工作台帐,限期进行整改。

各镇街摸底排查情况于520日前报县民政局,联系电话:8721827

(三)集中整治阶段(520日—630日)

1.对全县丧葬用品市场进行规范,对生产销售棺木、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非法经营丧葬用品活动进行依法取缔。

2.充分发挥村红白理事会作用,规范红白事务办理行为;依法依规对村级红白事务办理中村“两委”干部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处。

3.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行为,对在红白事务办理中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和索取回扣等行为予以曝光。

4.加强全县公墓管理,对非法经营墓地行为进行清理整顿,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进行整改,依法予以处理。

四、工作措施

(一)修订完善《村规民约》和《红白理事会章程》。各镇街指导所辖村居在充分听取本村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,因地制宜,修订完善《村规民约》和《红白理事会章程》,确定适合本村红白事务情况的办理方式和标准,让群众真正乐于接受,易于接受。

(二)规范红白事务办理报备制度。实行红白事务镇街报备制度。村内发生红白事时,应及时向村红白理事会报告,村红白理事会立即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规范指导,与事主签订《移风易俗承诺书》;村红白理事会填写《村红白事务报告单》,第一时间内报告给镇街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。镇街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指派人员到办理现场,特别在婚礼现场、宴请现场、丧事办理现场等重要节点进行检查督导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。红白事务办理结束后,镇街、村居要及时进行资料整理,记录归档,形成台账。

(三)加强村内红白事务干预力度。红白理事会人员应严格按照《村规民约》和《红白理事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对红白事务的具体办理活动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。在红白事务办理现场,设置可移动式红白理事会公示牌,把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具体办理人员的信息在活动现场进行公示;红白理事会人员要主动亮明身份,挂牌持证上岗,扩大群众对红白理事会的知晓率。在丧事办理当天,村红白理事会会长即村党支部书记要到场致悼词,充分体现对逝者的尊重,增加丧事办理的仪式感。

村红白理事会应对红白事务办理的重要环节予以干预。办理喜事的,应加强对彩礼数额、婚车数量、宴请范围、宴席标准、烟酒标准等重点部位或环节的监管;办理丧事的,应加强对治丧期限、白布孝衣、使用棺木和纸扎封建迷信用品行为、报丧范围、烟酒使用等重点部位或环节的监管。

(四)弘扬生前尽孝厚养,逝后礼葬薄葬。宣传和传播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孝老的优秀传统,充分利用“文明示范户”、“好婆婆、好媳妇、好儿女”等评选活动,以身边事带动身边人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钱物用在当下,在老人在世时多进孝心孝道,让老人生活的幸福顺心;老人事后文明节俭治丧,做到礼葬薄葬。

(五)倡导小事不办。遇生育、升学、入伍、生日、乔迁等喜事,做到不发请柬、不摆筵席、不相互随礼。通过一条短信、一杯清茶、一句问候等现代文明的方式,表达贺意,增进感情。

(六)做好镇级农村公益性骨灰堂规划建设。聘请金乡县设计院,联合县规划局、县国土资源局、县民政局等部门单位,做好全县的公墓规划,科学合理布局好镇级农村公益性骨灰堂数量和建设规模。做好资金筹集和向上争取工作,力争早日开工建设。

(七)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奖惩制度。积极拓宽监督渠道,发挥人民群众监督、民主监督、舆论监督的合力,不断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,逐步形成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部门协作、社会参与、群众支持的移风易俗工作格局。设立有奖举报电话,电话号码为8721827。对制造销售棺木(包括石棺、玻璃棺等)及封建迷信丧葬用品、大操大办、偷埋土葬等行为,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,奖励举报人奖金500元。对于违反殡葬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,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;是党员干部的,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;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,依法依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村内发生违反移风易俗、殡葬改革事件的,给予村“两委”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、村主任通报批评、扣发绩效工资、党内处分等相应处理,取消年内评先树优和“文明村”申报资格;是“文明村”的,取消“文明村”荣誉称号。镇街辖区内发生三起及以上违反移风易俗、殡葬改革事件的,取消年内评先树优和“文明镇”申报资格;是“文明镇”的,取消“文明镇”荣誉称号,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(八)开展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。每半年开展一次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,调查结果按镇街进行排名,报送到县主要领导和镇街、部门主要负责人,并在县电视台、金乡新闻报、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。对于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三位的镇街,约谈镇街党政主要领导;在市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,没有进入前60名的镇街不能参评文明镇、文明单位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,各镇街、各部门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,纳入工作总体安排,把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,精心部署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。各镇街、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,形成“一把手”负总责,班子成员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,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,确保移风易俗工作落实到位。

(二)强化履职尽责。县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移风易俗的督导调度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协作配合,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。

(三)加大联合执法力度。各镇街要对本辖区内违法制造、销售、运输棺木和封建迷信用品的,责令限期进行整改;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由县联合执法办公室依法进行惩处。

(四)强化督查落实。县委、县政府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对镇街年度考核内容。县纪委监委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、有关部门“移风易俗提升年”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调度,对活动开展不力、行动迟缓、效果不好的镇街或单位予以全县通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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